4.1 施工准备


4.1.1 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:
    1 设备平面布置图、系统图、 安装图等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应齐全 ;
    2 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;
    3 灭火系统的组件、管件及其它设备、材料应能保证正常施工;
    4 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、电、气应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 。
4.1.2 灭火系统施工前,应对灭火系统的组件、管件及其它设备、材料进行现场检查, 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4.1.3 管材、管件应进行现场感观检验,并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 1 表面应无裂纹、缩孔、夹渣、折叠和重皮;
    2 螺纹密封面应完整、无损伤、无毛刺;
    3 热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、锈蚀等现象;
    4 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、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,表面无折损、皱纹等缺陷;
    5 法兰密封面应完整、光洁,不得有毛刺和径向沟槽 ; 螺纹连接处螺纹应完整、 无损伤。
4.1.4 水雾喷头应进行现场检验,并符合下列要求:
    1 型号、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;
    2 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。


条文说明
 
4.1 施工准备

4.1.1 本条规定了灭火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的技术、物质条件,这些都是施工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。施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应齐全,这是施工前必备的首要条件。技术交底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。施工的物质准备充分 ,场地条件具备,与其它工程协调得好,可以避免发生影响灭火系统质量的问题。
4.1.2 本条规定了施工前应对灭火系统采用的水雾喷头、 管件等设备进行现场检查。这样做对确保灭火系统功能至关重要。
4.1.3 本条对灭火系统采用的管材、 管件在安装前应进行现场感观检查作出了规定。灭火系统涉及的只是低压,且大多数是热镀锌钢管, 故根据灭火系统的基本要求 , 结合《 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  50235的有关规定,对灭火系统选用的管材、管件提出了一般性的现场检查要求。
4.1.4 本条对水雾喷头在施工现场的检查提出了要求,总的原则是,既能保证灭火系统所采用的水雾喷头的质量,又便于施工单位实施基本检查项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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